你觉得本站如何?

爱而不溺,严而不厉

 来源: 发表时间:2006-01-25 

 

“可怜天下父母心”,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,是每个做父母的天性使然。父母的这种爱是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的感情基础,没有这种爱,就谈不上家庭教育,更别说要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。但是如果父母只懂得爱,却不懂得用爱来教育孩子,管理孩子,自然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。因此,我们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,要注意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,做到爱而不溺,严而不厉。

  但凡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本着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,离开这个前提就容易与望子成龙的愿望背道而驰。因此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是理智的,有分寸的,他们的爱绝对不能是溺爱,否则,爱就可能成为孩子身心畸形发展的祸根。在现实生活中,不少家长把对孩子的关心爱护变成了溺爱,尤其在独生子女家庭中,表现更为突出。在这些家庭当中,父母的爱简直有点过火,娇惯、偏爱、护短,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,一切以孩子为中心,孩子需要什么,想干什么,家长从来就不曾违逆,就连吃饭穿衣等一些最基本的自立活动,父母也代为包办。这些爱在大多数父母看来仿佛还不够,他们对孩子的一些不良品德和习惯从不加以批评、教育,往往包屁护短。久而久之,父母以他们的爱促成了孩子自私、任性、专横、跋扈、为所欲为的不良行为和品德。如果让这些不良行为和品德任其发展下去,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。 爱是需要代价的,爱也能造成代价,我们希望天下的父母不要让自己的爱变成对孩子的伤害。家长对孩子的爱应该做到爱而不溺,但如何才能作到爱而不溺呢?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:

  第一,家长要有理智、有分寸地关心爱护孩子。这种爱的效果既要让孩子感到父母真挚的爱,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,激发其积极向上的愿望,又要让孩子懂得关心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,并逐步要求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家务劳动,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孩子热爱劳动和关心集体的好品质,而且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智力和自理能力。

  第二,家长要正确对待孩子的要求。人都是有要求的,而且要求也是永无止境的。家长对孩子的要求要具体分析,要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,不能百依百顺,有求必应。过分地满足孩子的需求容易引发孩子过高的欲望,使其养成越来越贪婪的恶习。这样一旦父母无力满足其需求时,势必引起孩子的不满,致使难以管教。

  第三,对孩子的合理要求,在家庭经济允许的情况下,尽量给予满足。在教育孩子时,家长既要积极为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,也要教育孩子注意节俭,防止养成挥霍浪费的不良习惯。

  另一方面,有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,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,在他们看来,“严师出高徒”,严厉的家教方式也能调教出优秀的孩子。因此他们处处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孩子。一旦孩子不能达到自己所定下的要求,他们会以各种手段批评、指责孩子。在教育孩子时,从来就不曾给孩子好的脸色看,言语更是非常之严肃。他们以为只有这样,才能在孩子面前树立威信,才能让孩子变得“听话”。有的家长甚至以动辄大骂、训斥的方式使孩子听自己的管教。但是就实际效果来看,他们的做法只能一时间让孩子不敢吭声,却使得孩子的情感和心灵长期地受到摧残,变得冷漠、自卑和缺乏自尊心。父母的“严”导致孩子走向了反面。其实,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,我们也赞成对孩子要严格要求,但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是要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年龄特征,以取得良好教育效果为前提的。我们讲究的是对孩子的严格不能太“出格”,要做到“严而不厉”。在这一点上,我们也相应地对家长提出几点要求:

  首先,父母对孩子提出的要求要是合理的,是符合孩子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的。比如说,父母要求四岁的孩子跟在自己的身后走力所能及的路是可能的,但要求孩子与自己走得一样快一样远就不合理了。

  其次,父母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的,是孩子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,倘若要求过高,孩子即使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,就会使孩子丧失信心,也就起不到教育的效果。

  再次,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必须明确具体,让孩子明白应该干什么,怎么干,不能摸棱两可,让孩子无所适从。
  最后,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经提出,就要督促孩子认真做到,不能说了不算数,或者干也行,不干也行,而是要求孩子一定要做到,否则也起不到教育的效果。

    总之,我们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最好是能够采取我国儒家所说的“中庸之道”,不能走两个极端,对孩子的关心爱护要力争做到“爱而不溺”,对孩子的严格也不能太过出格,要做到“严而不厉”。

 

版权所有:浙大网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

 

 

  http://dds.wjjy.cn/